兩個無辜學生的哭泣 在湖南省婁底監獄,關押著二個剛滿23歲,已服刑有七年之久的年輕人,他們的罪名為強奸,刑期為無期,七年過去了,倆人為洗清冤情,數次拒絕監獄提出的減刑。為的,就是討一個公道,本該無罪的他們,又為什么而判無期徒刑?為厘定事實真相,我們回溯到七年前的那次強奸殺人案件: 2009年8月25日晚,湖南省冷水江市某子弟學校女教師劉某被人殺害在自家樓頂,同月27日晚11時許,冷水江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已協助調查為名,帶走了該校剛滿16周歲的劉滸、謝偉兩人,當天晚上開始辦案干警采取打耳光、吊半邊豬、做上下蹲等酷刑,前后長達30多小時,硬是打出了一個強奸殺人的罪名,并憑空捏造出了殺人兇器,一根木棒,指認現場,因為兩人本就不知道木棒后由刑偵大隊在豬舍草叢里亂檢一根,說是相似的木棒。法律規定,未成人犯罪案件,公安機關應當通知監護人或老師到場,但冷水江市公安局的詢問和訊問材料上所簽的老師的名字,都是由刑偵隊去學校通知校長,再由校長找到老師,趙凡坤、余志宏補簽的,9月2日,謝偉家人委托湘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喻光設在看守所會見謝偉,謝偉告訴律師冷水江市公安局對其進行了長達36小時的刑訊逼供,迫使他承認強奸殺人,當喻光設律師將情況反饋給辦案人員后,9月4日再去會見,被冷水江市公安局以多種借口拒絕。為此,湘都律師事務所出具關于冷水江市公安局限制律師會見的報告,湖南省公安廳2009年12月18日的法醫物證鑒定書結果表明,劉某的死與劉滸、謝偉沒任何關系。冷水江市公安局送檢的死者物證及樣本,均不涉及劉滸、謝偉兩人,但原審法院無視權威鑒定,在庭審時予以隱瞞。 事情已經過去七年,劉滸、謝偉依舊服獄,但我們有理由相信,真相總有大白于天下的時候,再大的冤案,也有昭雪的一天。懇請全國各級新聞媒體,相關執能部門為我們伸張正義,平反昭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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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月16日